内部控制评价职责分工
Responsibility Divis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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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
Ministry of Fina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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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制定制度办法,发布年度基本指标体系和报告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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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财政部门
Financial Depart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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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组织实施同级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和整改,予以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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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行业部门
Industry Depart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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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细化评价指标,对所属单位评价报告进行复核,监督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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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
Each Un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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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评价,单位负责人对评价报告真实性负责,依据评价结果整改。
在专业顾问提供的严格源于内外标的内控业务流程(初稿)的基础上,由各岗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进行 沟通商讨与反馈、确认,遵循外部政策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,形成的内控业务流程(终稿)是符合外部 政策要求又符合单位实际的可落地执行的内控流程手册。依据流程手册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。
是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规范指导性文件,包括本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的依据、方法、组织架构和适用范围等内容。
是依据外部政策要求,结合单位内部实际协商形成的业务流程,包括手册说明、业务概述、流程目录、流程图和流程说明、控制要素等内容。
一、基于“对标法”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建 设方法的核心思想
⸺ 一切依规
二、内控建设成果物
三、“对标法”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
文件规定
“对标法”的内控评价服务
依托相关省份《公立医院/高校内控实务操作指南》,积极配合各省/市行业主管部门面向行业 特色业务进行补充指标设计,持续推动各公立医院、高校内控评价整改工作,完善和提升内控 建设水平。
内控评价服务内容
三、“对标法”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风险评估
比对的结果是客观,准确的。
能够逐项列示与外部政策固定的差异点及其依据,并提供改进建议。
《风险清单》+《风险评估报告》
政策解读